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实习生彭静)盗窃后,为毁灭证据杀死他人又放火焚毁尸体,导致8家店面被烧。昨日,刘某因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放火罪被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某系天门来汉打工人员。去年12月4日凌晨,他来到汉正街金昌布匹市场,见一店面闸门未关,值班员陈某正在睡觉,遂窜入店内偷走陈某身上的196元现金和一台价值4000余元的笔记本电脑。为毁灭证据,他用锤子猛捶陈某头部,致其颅脑受损死亡。刘某放火后趁乱逃走。
该起大火导致8家店面被烧,损失达230余万元。当日下午,刘某销赃电脑时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