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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停征个体户管理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3日07:30  长沙晚报

  本报讯(记者 周斌)征收了20多年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将从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征收。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助理、长沙市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跃文表示,长沙市工商局今日将就“两费”停征的相关问题举行新闻通气会。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征收的,主要用于建设集贸市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开支,至今已征收了20多年。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发生了转变,主要是维护经济秩序和进行市场监管,不再直接参与市场建设。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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