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身为宁波证券公司的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保本付息”为诱饵,向客户承诺“保证资产本金不受损失获取的最低收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8亿元。
本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26日,天一证券5名高管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2000年1月1日开始,前身为宁波证券公司的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保本付息”为诱饵,向客户承诺“保证资产本金不受损失获取的最低收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8亿元。胡志成等5人是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据悉,这是浙江省目前最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承诺收益率10%吸引投资者
2000年以前,当时的宁波证券公司(下称宁波证券)开展了以“保本付息”为形式的委托理财业务,当时承诺的最高收益率是8%。
按规定,“保本付息”这一业务只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才能开展,例如银行、邮政储蓄、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无权向客户作出这一承诺。
2001年3月,公司正式变更为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一证券),原有的资产委托业务和业务政策被承接延续下来。委托理财业务规模也进一步扩大,公司向客户承诺的最高收益率上升至10%。
这一举动引来了不少投资者。“利息这么高,比存银行划算多了。横竖不会亏!”许多投资者都抱着这一心态。
实质上,该公司正是利用高利率来吸引客户投资,转而将这笔钱投入股市,再用炒股获益的钱去支付高额利率。
2002年,中国股市逐步走入熊市,天一证券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投入股市的钱赚不回来,别说按合同所写的给客户高回报,就连公司保本也是个大难题。
自己监管自己却称第三方监管
为了解决资金紧缺问题,天一证券开始在账外开展第三方监管业务。打的幌子仍是“保本付息”。第三方监管的实质其实就是委托理财,两者的区别在于:第三方监管在双方进行委托理财的同时,有第三方介入充当监管人的角色。
这下,许多投资者安心了:“有第三方在一旁监督管理,还怕他耍诈不成?”
而实际上,所谓的第三方就是天一证券的子公司。从头到尾都是天一证券在表演两种角色,唱着双簧。
公司在2004年到2006年间,继续大量开展第三方监管。然而,低迷的股市仍然压迫着公司高管的神经。向客户的承诺急需兑现。一个个资金大洞摆在眼前。
他们想到了“滚雪球”的办法:吸收后来者的存款,以支付先前客户的利率。为了弥补之前的漏洞,公司只能不断地吸收公众存款。慢慢的,雪球越滚越大,天一证券陷入了恶性循环。
公司不堪重负自行报案
2006年7月,公司终于不堪重负,成立行政清理工作组,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倒闭告终。
林先生可以说是其中最不幸的一位投资者。年过40的他心脏一直不好。2005年年初,终于存够了10多万元,准备做心脏搭桥手术。他从朋友处得知了天一证券“保本付息”一事,二话不说就把10多万元的手术钱全投了进去。
2006年7月,公安机关即对天一证券事件立案。历时一年多,案情查清。天一证券与省内外573名个人和73家机构共签订合同1056份,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8.15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