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丽梅、于笑坤、卓银玲
本报讯 广州市地税局今日提醒:尚未缴纳2007年度车船税的车主,应尽快到银行、邮局、自助终端补缴。
据了解,2007年,由于新《车船税暂行条例》的实施,广州市在去年上半年暂停征收车船税。根据随后公布的规定,2007年度的车船税从今年7月1日开始征收。到目前为止还有部分车主未缴2007年度的车船税。车主除了可在办税服务厅、广东发展银行的车船税代征点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在华夏银行和市邮政局的车船税代征点,以及遍布全市的好易、交费易和E路通自助终端补缴2007年度的车船税和滞纳金。(严丽梅 于笑坤 卓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