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明昌、岳宗
本报讯 昨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省委书记汪洋主持了会议。
会议指出,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目前正处于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按照中央的规划部署制定《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既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广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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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认为,《实施办法》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的要求和部署,又结合广东实际,认真吸纳和运用我省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成果,体现了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的精神,指导思想明确,目标要求清晰,任务措施具体,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实施的过程中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定不移地推进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到2012年建成与科学发展观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相适应的具有广东特色的开放、动态、创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会议还通报了汪洋同志率团访问东盟四国的情况。(戎明昌 岳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