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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射爆流浪猫眼球续:写道歉书望公众原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5日04:05  长江商报

  事件回顾

  9月14日晚6时30分许,中秋之夜,青山区钢都花园127街坊第一组团内,猫狗打架时,一男子掏出弹弓将两只流浪猫射伤,其中一只猫眼球被射爆,右眼瞎了,另一只猫眉骨受伤,口鼻喷血。事后,有人在网上发出《流浪猫惨遭毒手》的帖子,网友纷纷跟帖声讨,谴责虐猫男子的行为。

  两只猫受伤后,两天没有进食,小区内不少居民伤心得流泪了。武汉流浪猫救助站工作人员前往事发现场,将眼球被射爆的猫带到救助站,进行手术治疗。

  本报推出虐猫事件的系列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根据知情人提供的多条线索,记者奔走了两天,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虐猫男子陈辉(化名)。

  最新进展

  流浪猫花花不幸死亡

  昨日下午,记者在武汉流浪猫救助站青山分站看到,右眼被打瞎的流浪猫花花已经死亡。

  武汉流浪猫救助站负责人“老猫”向记者介绍,昨日早晨,他给花花喂食时,发现它躺在窝里一动不动。“我伸手一摸,花花全身都是冷的,右眼流出的血水流了一地。它已经死了。”“老猫”一脸悲凄。

  据介绍,昨日上午,武汉大学附近的华星宠物医院的刘医生对花花做了尸检。他称,花花进站后一直进食,且没有中毒症状,排除了患病死亡的可能。另外,花花近几天的生活正常,猝死的可能性也不大。“我们怀疑,它右眼的伤已伤到脑神经,导致其脑部有淤血。淤血未排出,引发死亡。”得知花花已死,不少市民和网友均感伤心悲痛。

  对话虐猫男子>>>

  “是我不对,我向公众道歉”

  据了解,虐猫男子陈辉(化名),26岁,是某国有大型企业的一名工人。前不久,他与女友领取了结婚证。

  “是我失手伤害了花花,我愿意收养它!”昨日下午,在陈辉家中,他向记者表达了此想法,并愿意带上猫食去看望花花。然而,在他准备出门时却被告知,花花已经死亡。

  对于媒体报道其虐猫一事,他称,“不是用弹弓射的,是用地上的石头砸的。伤猫行为不是故意的,完全是无意识的,不存在报复之说。”昨日,他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为狗出气? 太可笑了”

  长江商报(以下简称“长”):你能介绍一下事发经过吗?

  陈辉(以下简称“陈”):当晚,我遛狗,走到事发地点时,狗链断了,狗跑进了花坛,与猫打架。我上前驱赶,顺手捡起一块石头砸了猫,后来我带着狗离开了。我护狗,这是本能。

  长:有人称,曾看见你从荷包里掏出弹弓射瞎猫眼。

  陈:我从不玩弹弓,遛狗随身带弹弓,也不合情理。谁看见我用弹弓,请他出来对证。

  长:猫的眼睛是怎么弄伤的?

  陈:我不知道。可能是我用石头砸伤的,也可能是狗咬的。我是后来才知道的。

  长:有人指责你是替狗出气。事发前一天,你的狗被流浪猫“老黄”抓伤了?

  陈:不知道狗是否受伤。猫和狗打架很正常,说我是替狗出气,这也太可笑了。我是高级动物,怎么会残害猫?

  “这件事已影响了我的工作”

  长:你看了媒体报道的虐猫事件吗?

  陈:报纸上和网上的都看了。

  长:你觉得必要解释或澄清吗?

  陈:没什么好解释的,网上那么多人,我一个人能怎么样。我现在就是一个痰盂,别人想怎么吐,就怎么吐。我自己的工作很繁忙,这件事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工作和学习了。前晚,我在工作中还发生了事故,我没心情去解释。

  “我愿意收养受伤的猫”

  长:你自己也养狗,说明你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

  陈:我爱狗,并不讨厌猫。抗震救灾时,我还捐了钱的。(他找出了一本交纳特殊党费的证书,向记者展示)

  长:由于你的行为导致猫受了伤,你愿意去看望一下受伤的猫吗?

  陈:我可以出点钱救治它。(犹豫片刻)可以,我跟你们一起去。我愿意收养受伤的猫,我吃什么它就吃什么,直到它老死。(在他准备出门时却被告知,花花已经死亡。)

  长: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公众需要一个反馈。

  陈:我会写一份道歉声明的。我向关心流浪猫的善良人们郑重道歉,希望能得到社会的原谅。

  昨晚,陈辉向记者的邮箱里发来了一封邮件,是一份道歉声明。他在邮件中写道,“我会珍爱每一个小生命,善待每一个小生命。”

  道歉信

  2008年9月14日下午,在武汉青山区钢都花园127街小区内,因两只流浪猫咬伤我养的小狗,我情急之下打了猫,致使其中一只猫的眼睛瞎了。

  此事经媒体披露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长江商报》的记者多次登门做我的工作,使我逐渐认识到我错误的严重性。

  在此,我向被我打伤的猫,向所有关心流浪猫的人们,向所有善良的人们郑重道歉!

  我错了,我不该轻易地伤害无辜的小生命,尤其是流浪猫,它们已经很可怜了,我给予它们的应该是温暖而不是伤害。我为我的行为感到深刻的惭愧和内疚,我愿意忏悔,我愿意真心悔过。

  今后,我会珍爱每一个小生命,善待每一个小生命。

  一个真心悔过的人

  2008年9月24日

  ◇声音

  市民呼吁立法保护动物权益

  “杀狗杀猫、残害动物行为不违法,只能受到道德、良心和舆论的谴责。”一名律师昨日告诉记者,目前,在我国,尚没有一部法律法规来保护动物权益。而在美国、德国等一些国家,已经颁布了这类法律。

  武汉流浪猫救助站负责人“老猫”介绍,近年来,武汉发生多起残害流浪猫事件。今年,一名男子持土铳射死一只流浪猫,被市民发现并报警。因为非法持有枪支,该男子被警方控制。“据我了解,残害猫狗、益鸟的现象经常发生。”老猫说。

  本报记者 沈右荣 实习生 向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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