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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土地闲置费征缴突破1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6日07:14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冯杰 孙锦 通讯员 虞海霞)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我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取得新进展。截至目前,全市已依法收回闲置土地87万平方米,另有多宗闲置土地正在进入依法收地程序。此外,全市已征收土地闲置费11276余万元,其中一宗地块涉及的土地闲置费高达5640余万元。

  为贯彻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水平,我市一直高度重视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要求: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两年来,市政府陆续出台了《深圳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深圳市土地闲置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文件,并确定了“依法处置、以用为先、盘活存量”的处置原则。截至目前,我市共清理已批未建地735宗,总面积为18.98平方公里,其中已认定为闲置土地的546宗,面积为13.77平方公里,将近一半已批未建存量用地被盘活。

  该负责人透露,目前,大多数用地单位都能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接受闲置土地处置,但仍有部分用地单位采取观望等待态度,不能很好地配合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针对这种情况,国土部门将会联同其他相关部门,采取媒体曝光、停办相关业务直至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处置力度。

  同时,该负责人还表示,从我市土地管理的实际来看,建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监管制度,在合同履行期间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从制度上预防和减少闲置土地的治本之道。为此,市国土部门正在加紧研究起草《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验收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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