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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称被强奸翻供竟说自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6日14:13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戴书伟 通讯员洪妙燕报道 一女被强奸后报警,在检察机关调查过程中,该女子突然翻供称自己与施暴人是情侣。经检察官说服,受害人终于说出真相。近日,南山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3年。

  今年1月17日14时许,被告人张某按约定到南山区某小区接被害人郑某去补办银行卡。途中张某买了两杯热咖啡,将其中一杯放有迷药的递给郑某喝。郑某10分钟后开始头晕,张某便驾车将郑某载回自己住所,将昏迷的郑某强奸。郑某苏醒后,察觉自己被强奸遂报案。

  在南山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张某涉嫌强奸罪进行审查起诉时,被害人郑某突然推翻此前所作部分陈述,并称自己与张某是情侣,自己是在清醒的情况下自愿和张某发生性关系。面对被害人突然翻证,检察官认为本案必有隐情。在对郑某进行了多次说服工作后,被害人终于道出真相。原来被告人张某亲属案发后多次向郑某求情,并提出给予被害人30万元经济赔偿,企图让张某逃避惩罚。在金钱的诱惑面前,郑某一时糊涂作了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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