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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9月2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龚芳柳 通讯员 张旭)昨日,记者从长沙市交警支队获悉,从10月1日起,长沙交警将对上路行驶的货车和挂车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粘贴或不符合规定粘贴的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和机动车驾驶人立即按规定粘贴安装。11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货车和挂车将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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