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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市人大常委会昨日通过我市法院系统部分院长及庭长的任命议案。
其中,吴继生被任命为市高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孙启福被任命为市二中院院长;王中伟为市五中院院长;卢君被任命为市三中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此外,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海龙自愿申请到市高院工作,被任命为市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又讯 市人大常委会昨日批准我市与泰国清迈府建立友好市府关系。
记者 易守华 实习生 陈琴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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