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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违法 异地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7日04:36  钱江晚报

  ■本报通讯员 江山 本报记者 刘焜

  本报讯 高速公路进行封道、分流等措施,第一时间通过广播、网络发布;在省内被拍摄的一般交通违法,在省内异地也可以处理;主要出入口设置执法岗亭,更好地为大家提供服务……昨天,记者从省高速交警总队了解到,今年国庆期间,我省高速交警新推八项便民措施。

  其中一则信息值得有车族注意,今后省内可实现异地处罚。在省内高速公路上被高速公路的监控设备拍摄的一般性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在总队下属的任何一个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处理。比如在台州超速了,回到杭州也可以处理。

  对于简易事故,实行快速处理,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不滞留车辆,快速撤除现场;对于一般程序事故,除需技术鉴定事故外,5天内做出事故责任认定。

  另外,报警、投诉、咨询和求助都可以拨打统一电话“12122”;了解即时路况等可以上“浙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信息网站”(www.zj12122.com);初次申请和换发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申请人可直接到所在地高速交警大队办理;设置执法服务岗亭。在省际卡点及省内各主要出入口设置执法服务岗亭,这些服务岗亭可接受交通违法处理,并为有需要的司乘人员提供包括行驶线路在内的指路服务、相关高速公路通行地图及警民联系卡等服务;在夜间利用服务区或其他场所进行防疲劳提醒服务,送上清醒药品和饮用水,督促驾驶员停车休息,为夜间长途驾车的驾驶员提供安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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