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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车受罚可由邮局代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7日05:0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昨日,武汉市交管局介绍,邮政网点代收交通罚款还有委托和速递功能,即,外埠车辆被武汉市电子警察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不便来我市接受处理的,邮局向车辆所有人邮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告知单》时,将附寄一份《邮政代办缴纳异地交通违法罚款委托书》,驾驶员可自愿选择委托邮政局代为接受处理和缴款。

  外埠驾驶员因交通违法被路面民警当场开具《处罚决定书》后,因急需赶路或银行下班等原因不能及时缴款的,也可回驻地后委托邮政局代为缴款。

  外埠驾驶员对“电子警察”记录持有异议的,可持车辆行驶证或邮局邮寄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告知单”,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交通大队查看录像资料,被路口固定电子警察记录的,到武汉市交管局1号“电子警察”窗口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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