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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标准幼儿园 建筑不超三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7日06:0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本报讯(记者 张峥)昨日,在新津召开的全市农村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上,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推进全市农村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市教育局下发了《成都市农村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标准》。 《意见》要求,明年9月1日前采取新建或改(扩)建方式,在全市224个农村乡镇(街道)各建成1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由各区(市)县政府出资建设。市级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出资3000万元对青白江区、金堂县和蒲江县农村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经费补助。按照《标准》,幼儿园的建筑层数不宜超过3层,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以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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