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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市民下月起可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7日06: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陈婷婷、王丽平)顺德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管理实施细则终于出台了!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市民可从下月起申请相应的住房保障。

  细则规定,经济适用房主要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并保证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廉租房则采取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新建廉租住房单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申报经适房和廉租房的市民,在居委会填报相关资料报由居委会初审、公示,然后交由镇审核,再上交到区民政、区建设部门审核、公示。另外,特殊困难群众会有“绿色通道”。家庭成员全部为60岁以上老人的家庭,或家庭成员中含有残疾人(一、二级)等特殊困难家庭,政府将直接安排承租廉租住房。

  每户家庭只可购一套房

  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强调,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申请廉租住房家庭”的条件,符合准入条件的每户家庭只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户家庭不可同时享受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租住公产房的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必须退出原租住的公产房。

  另外,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只拥有有限产权,购房人在取得产权5年内有特殊原因要转移或另购买新房子的,将由政府回购经济适用住房或由政府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按回购价格标准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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