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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检察改革有两个着力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7日07: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镇江9月26日电(记者林世钰) 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区、市)检察机关深化检察改革座谈会今天结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指出,今后五年深化检察改革的着力点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

  孙谦说,深化检察改革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部署来进行。他指出,深化检察改革重点要抓好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改革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二是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

  孙谦强调,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不是扩权,而是针对实践中制约法律监督作用发挥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障碍,寻求破解办法。重点要放在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上,同时必须加强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

  孙谦强调,深化检察改革必须始终坚持五个原则。一是坚持党对检察改革的统一领导。检察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自上而下地推进。二是始终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我国宪法关于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是符合我国的国体、政体和社会主义司法规律的,深化检察改革必须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三是始终坚持从国情出发。必须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使改革能够真正解决检察工作现阶段的实际问题,而不能超越阶段提出过高要求。四是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改革措施出台前、施行中都必须广泛听取各级检察机关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五是始终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凡是与现行法律规定相冲突的改革,都要在法律修改后才能实施。对于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涉及扩大或限制检察职权的改革措施,要坚持报告和审批制度,不能自行其是。

  参加座谈会的有15个省级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中共镇江市委书记许津荣出席会议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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