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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活动结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7日07:48  大众网-大众日报

  □ 郭吉顺赵琳 报道

  本报济南讯 9月18日至24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率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高新亭,副主任时立军、崔曰臣和副省长郭兆信先后陪同检查。

  在山东期间,检查组先后听取了省政府和济南、烟台、青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汇报,

  实地考察了中国重汽、张裕酿酒、即发集团等7家企业,分别召开了部分企业职工代表和用人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指出,山东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总体情况是好的。 工作中,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立法宗旨,学习法律内容;清理、制定配套办法,保证法律实施;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法律规定;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检查组认为,山东省对实施劳动合同法高度重视,态度端正,准备周到,工作扎实,劳动合同法的各项规定在山东省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对促进山东劳动关系和谐,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检查组强调,劳动合同法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法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结合国务院《条例》的实施,加大法律宣传培训和执行力度。要完善配套办法,确保法律规定的有效实施。为了做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提高合同签订率与履行质量,必须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工作。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加强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与审判工作,提高办案效率。

  副省长郭兆信代表省政府作了表态。他表示,山东将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结合实际,明确重点,强化措施,继续把全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 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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