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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税收应在年内主动申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7日08:24  长沙晚报

  本报讯(记者 黎铁桥 实习生 祁晶晶 )记者昨日从长沙市地方税务局了解到,今年第四季度,全市地税系统将进一步加强私人房产出租税收征管,10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私人出租、出典及自营的地方税收专项清理。

  据长沙市地税局税政二处处长陶冶介绍,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私人房屋用于出租、出典或者自营的,均应该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但由于私人经营性房屋税收户数较多,税源分散隐蔽,税收征管成本较大,加上税务机关对相关信息难以掌握,导致私房税收征收难以到位。

  宁乡县为进一步加强对私人经营性房地产有关税收的征收管理,成立了县私房税收专项清理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县地税局负责组织实施。针对私房税收征管中的难题,自主开发了私房税收征管软件,一定程度上堵塞了私房税收征收中的漏洞。宁乡县纪委、组织部、人事局、监察局负责对全县公务员私人房地产应缴纳私房税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并予以处罚外,还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目前,市地税局正在对全市私人经营性房屋税收进行摸底调查。市民如有私人房屋用作出租、出典或者自营的,2008年的私房税收应在年内主动向地税机关进行申报。宁乡县地方税务局从9月15日起开始清查私房税收,目前共核实登记纳税人4658户,核实应纳税额584万元,已有3522户纳税人缴清税款,入库税款408万元,私房税收征管工作成绩在全市各区(县、市)地税局中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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