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路燕)9月26日,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省委组织部已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将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收据,发放到每一名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的党员手中。目前尚未领到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收据的党员可向其所在基层党组织联系领取,或在正常工作时间拨打其所在地(或部门)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收据发放查询电话进行查询领取。
据悉,截至9月15日,我省共有749939名共产党员自愿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共交纳“特殊党费”124624129.82元。根据中央组织部通知要求,共产党员自愿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活动已告一段落,目前各级党组织原则上不再接受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广大党员可通过其他途径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