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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调查局长"疑将20件弊案笔录泄密给陈水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7日10:0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27日电 台湾检方特侦组办陈水扁家庭弊案,25日在陈水扁办公室查扣四十二箱证物后,26日正式启封检视,赫然发现有近20件台“调查局”所侦办重大弊案的拟办报告表、内部笔录传真稿,及“国安局”等四单位负责官员私人向陈水扁密报敏感情资的数据,怀疑前“调查局长”叶盛茂将资料拿给陈水扁后,陈水扁不仅非法持有,也没交接给马英九。

  据台湾媒体报道,特侦组25日查扣大批公文后,初步发现在陈水扁家查扣的,是检察官陈瑞仁调查机要费案时,要求“调查局”查账的公文。而26日启封在扁办扣押的证物,又发现许多“国安局”、“军情局”、“调查局”及“外交部”四单位历年向扁密报的重大机密文件。

  最夸张的是,包括“调查局”侦办台开内线交易案、高捷弊案、SOGO礼券案、陈哲男收贿案等近二十件重大弊案的拟办报告表、执行计划,甚至“调查局”内部笔录传真稿等,都已核定为密或机密等级的文件,都已落到陈水扁手上。

  此一事态发展已引发“政权”交接不实的危机,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强调“会进行了解。”而特侦组也已在第一时间,知会台当局“总统府秘书长”詹春柏办公室,请求协助鉴定,“总统府”也将在近日内派员协助厘清疑点。

  岛内律师强调,情治首长若主动将机密公文、复印件或侦查中的笔录,私自交给陈水扁,可能触犯“刑法”泄密罪,至少要处三年以下徒刑;但陈水扁若下令情治首长交付公文,或将公文带离办公室而未移交,将成泄密共犯,甚至另涉嫌隐匿公文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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