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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钇山、胡松惠
本报讯 记者鲁钇山、实习生胡松惠报道:昨日,记者从有关途径获悉,“世纪毒枭”刘招华已于日前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广州中院一审后认为,刘招华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总量达12.675吨,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招华不服,称其所制造的是盐酸左旋或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而不是毒品“甲基苯丙胺”,遂提起上诉。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本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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