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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龙案当庭宣判 获刑两年零六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7日16:01  山西新闻网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安康旬阳9月27日电(冽玮 程成)“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涉嫌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终于尘埃落定。今天上午八时三十分,陕西省旬阳县法院开始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庭审过程共历时六个多小时。当庭作出判决,两罪并罚,获刑两年零六个月。

  庭审过程中,公诉方认为,周正龙为谋取私利,骗取钱财而造假,性质恶劣,主观上具有动机,构成诈骗罪。且案件情节影响恶劣,建议法庭对周正龙数罪并罚。而周正龙的两位辩护律师张勇和刘星认为,陕西省林业厅被欺骗,事件造成恶劣影响不是周正龙所能预料的。极坏的社会影响力也不是周正龙造成的,而是相关行政部门草率公布消息,周正龙不该承担这一责任。

  周正龙在最后的法庭陈述中,只说了一句话,“我错了,我是个法盲。”

  二00七年十月十二日,陕西省林业厅对外称陕西省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农民周正龙拍到了野生华南虎照片,照片多达七十余张,陕西省林业厅经“鉴定”认为照片真实,并奖励了周正龙两万元人民币。此事引起了众多媒体和网民的广泛关注,社会各界对“华南虎照”的置疑之声不绝于耳。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二00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向社会通报,陕西镇坪县农民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片是一个用老虎画拍摄的假虎照,目的是为了骗取钱财。根据周正龙的供述,此间警方从其家中提取了其二00七年十月三日拍摄假虎照时所用的老虎画和木质虎爪模具一个,从为其提供老虎画的曹某家中提取了同时购买的另一幅相同的老虎画。鉴于周正龙的行为已涉嫌构成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公安机关将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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