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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迈向全民社保 试行老年居民养老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8日00:1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广州九月二十七日电(王华穗宣)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今日发布“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城镇居民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也可参保,享有养老保险待遇、老有所养。这意味着广州市向全民社保迈出重要一步。

  该办法出台,令广州市达到退休年龄(男六十周岁、女五十五周岁),拥有该市户籍满十年,无享受定期养老待遇(或相关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都可参加养老保险。今年十月将正式开始受理申请。

  申请人参保时距七十五周岁年限,按每月两百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人也可以选择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孤寡老人、最低生活保障者及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均可免予缴费。城镇老年居民可享受基本养老金标准为每月四百元人民币。

  广州市劳动和社保局局长崔仁泉表示,本办法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对覆盖人群的“无缝”衔接,达到了制度覆盖全体城镇居民的目标。据统计,办法将惠及十二点七万广州城镇老年居民。政府每年财政需投入约三亿多元,用于照顾特殊困难群体予以免缴费用待遇、调整待遇水平;保障水平也略高于国内其它城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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