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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1至9月发生车祸572起 共致218人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8日02:56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栗占勇)今年1至9月份,石家庄市共发生交通事故572起,造成218人死亡,569人受伤。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6起,造成25人死亡,15人受伤。9月份,石家庄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7起,造成23人死亡,66人受伤。

  昨天,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通报了五类车祸案例。

  第一类是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今年9月23日晚,平山县南甸镇北庄村人齐志波(男,28岁)无证、醉酒驾驶一辆“桑塔纳”小客车(车上乘坐马某)行驶至平山县钢城路时,撞到一辆救护车尾部,造成秦某、张某、冀某不治死亡,齐志波、王某、马某三人受伤。

  事故主因:齐志波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司机齐志波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第二类是驾驶人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9月15日5时40分许,杨维(邢台南和人)驾驶半挂大货车行驶至平山县西岳村道口处时,因连续长时间驾驶过度疲劳,将车驶下公路侧翻,造成乘车人郝某当场死亡,杨维及乘车人李某重伤不治身亡。

  事故主因:杨维疲劳驾驶机动车造成车辆失控。

  第三类是无证驾驶或驾驶私自拼装、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引发的交通事故。5月17日,刘新海(灵寿县人)驾驶无牌照私自拼装的平板大货车,行至207国道774公里200米处时,遇行唐县李国章无证驾驶无牌照的农用三轮车(车上乘坐6人)驶上公路。两车相撞,造成李国章等6人死亡,张某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事故主因:大货车司机刘新海驾驶拼装、具有安全隐患(制动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在道口未保持安全车速;农用三轮车司机李国章无证驾驶无牌照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

  第四类是驾驶机动车强超强会、超速引发的交通事故。4月29日,孙锁山(藁城人)驾驶重型半挂货车行至234省道,强行超车驶入逆行,与张某驾驶的小客车相撞,造成张某及乘车人孙某、李某、武某四人当场死亡。

  事故主因:此事故因重型半挂车司机孙锁山未确保安全,驶入逆行,未保持安全车速所致。

  第五类是农用车非法载人严重超员引发的交通事故。1月5日,李兰平(藁城人)无证驾驶农用三轮运输车(车上违法载有16人)行至东贾村乡间路转弯时,未减速导致农用车侧翻,造成乘车人1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0人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主因:李兰平无证驾驶农用三轮运输车非法载人,超速行驶,措施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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