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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权利怎么落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8日03:43  舜网-济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记者 谭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27日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

  超1个月不签合同单位需付两倍工资

  有位网民问:“上班10个月了,单位也没说签合同,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对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邱小平表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且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强制措施保证企业职工带薪休假权利

  目前,企业落实带薪年休假的状况并不理想,对执行不好的企业有什么强制措施,以保证企业职工休假权利的落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副司长芮立新说,《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执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处理决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实行计件制也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

  有网民问:“我所在的企业是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我们经常在节假日加班也完不成定额。可老板说,完不成定额就不给发工资,更别提加班费了。是不是实行计件制的就没有加班费一说了?

  邱小平回答,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在完成计件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企业也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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