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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写信敲诈1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8日04:5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胡利 通讯员花法宣)张某原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因被老板辞退了,便对老板仇恨不已。一天,张某给老板写去一封勒索信,索要100万元。结果,张某被警方抓获归案。近日,张某被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今年5月28日,张某因之前被公司辞退了,遂向公司老板邮寄一封勒索信,以“出钱免灾还是出横事”等言语威胁,向老板勒索100万元。后因老板报案,张某被抓获归案。见张某面临指控,老板向检察院提交“申请”,提出他和张某是多年的朋友,他们之间是主雇关系,张某本性善良只是一时糊涂,希望给张某一次改过的机会,请检察院撤销对张某的起诉。

  法院认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以威胁的方法勒索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张某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张某勒索数额达100万元,数额巨大,不能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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