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倩
本报讯 今后,我省将制止城市建设的无序扩张,严禁建设脱离实际需要的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严格限制低层建筑。省政府昨日公布了《关于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科学发展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的若干意见》。
为保障耕地,《意见》指出,到2012年,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的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中等城市控制在95平方米以内,小城市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建制镇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
此外,省政府还要求各地摸清存量建设用地的“家底”。房地产开发不仅要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用地需求,还要加大城中村、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力度,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挖掘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省政府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空心村”、砖瓦窑、工矿废弃地等的整治,积极复垦利用废弃地。
为保护基本农田耕地面积,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每年年底,省政府将依据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情况、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情况等,进行量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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