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9月27日专电(驻陕记者韩宏)今天,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华南虎照”造假者、陕西镇坪县农民周正龙涉嫌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下午当庭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天的庭审中,旬阳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方指控,周正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虎画拍摄假华南虎照片,骗取奖励2万元,数额较大且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同时非法持有军用子弹93发。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应当以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在庭审中展示了30多件证物,21名证人先后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