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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一房产公司上演“空手套白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8日11:41  安徽市场报

  

马鞍山一房产公司上演“空手套白狼”?
售楼处人去楼空
马鞍山一房产公司上演“空手套白狼”?
建房处一片荒芜

  日前,马鞍山市民向本报投诉:马鞍山一房产公司,还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也没有相关建设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竟盖起了售楼部对外售房,致使大批购房者订金交付近两年,看到的却是一片荒芜。

  房屋未建先收订金千万?

  据马鞍山市民刘成(化名)向记者投诉,2007年5月23日,他在马鞍山国润房产公司“新安花园二期”购买一套房屋,交纳了10万元的订金。购房时,售楼人员向其承诺今年6月就能交房,但迄今为止,在原先指定建设的土地上,却仍是一片荒芜,没有丝毫破土动工的迹象。

  刘成告诉记者,2007年5月23日早上,他听说“新安花园二期”有房出售,就到了售楼部。售楼部销售人员表示,必须要最低先交纳10万元订金,而且必须当天交清才能订到房。由于当时房子难买,他便同意了销售人员的要求。交完款后,虽然也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但是开发商却没有出示任何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大约有一百多户在这里买了房子,当时最少的交了10万元,还有一部分人把所有的房款都一次性交清,据此推算,购房户总共交的订金钱应在1000多万。当他们发现开发商老是不动工时,去相关部门了解后才得知,这家公司竟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卖房子收订金都是违规的。”刘成回忆说。

  承诺的花园小区现为荒地

  对于刘成反映的问题,记者在该公司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赶到了马鞍山国润房产公司位于马鞍山市红旗南路“新安花园二期”的建设现场。记者在现场看到,曾作为销售房屋所用的“新安花园”售楼处,如今除了一块醒目的招牌外,大门紧闭,人去楼空。

  随后,记者又前往该售楼处身后的“新安花园”建设现场。记者看到一处由围墙圈起的空地里,杂草丛生,大树林立,附近居民还在空地里种起了蔬菜,看不到任何用于房屋建设的建材和设施。记者在现场遇到了几位购房者,他们表示,当时他们签协议的时候,开发商就表示即将动工,并承诺2007年11月份左右就能拿到售楼许可证,到时候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2008年6月就能交钥匙。如今,这些业主只能遥遥无期地苦盼新房。

  “我们只收了300多万”

  据了解,有关部门曾明确规定,在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前,任何房地产开发项目都不允许对外销售,也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和变相方式收取订金(或定金)。对此马鞍山国润房产公司“新安花园二期”所销售的房屋,记者从该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获悉,该项目并未获得预售许可证,对外销售实属违规行为。

  然而,在记者采访中,该公司一位敖(音)姓相关负责人却表示,内部认购订房号收取订金情况是属实的,但仅有30户,收取的订金也只有300多万,并非购房者所说的1000多万。而对于项目延期,该相关负责人表示,是由于7个“钉子户”不肯搬迁或不肯签字造成的。“那么即使像你所说,收了的300多万又是否违规呢?”对于记者的提问,这位负责人回答说:“这是政府项目,有些不符合条件。对于订金,这是在协商下,购房者主动要求交钱并签的协议,而且我们也不是对外销售。”

  四部门“叫不停”一起违规?

  在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就读者反映的“新安花园二期”项目,没有相关建设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等问题,记者对马鞍山市国土、规划、建设和房产主管部门进行了采访。上述主管部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仅表示“第一次听说”或“不是很清楚”。“我们就不明白,在2年时间里,我们反映了这么多次,就没有哪个政府部门来对违规作出处理。”采访中,一位消费者曾这样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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