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澜)客车驾驶员没有从业资格,驾车发生特大车祸,造成19人死伤。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总队获悉,9·02特大车祸驾驶员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所在的运输公司也被行政处罚20万元。
今年9月2日7时05分,大足县速达运输有限公司驾驶人王中华驾驶渝C57522客车(核载19人,实载2人)从大足县万古镇往国梁镇,途中与刘咸广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迎面相撞。后客车又与杜世川驾驶的三轮摩托车迎面相撞,造成5人死亡、14人受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刘咸广无证驾驶摩托车在弯道超车,王中华驾驶客车时超速行驶,酿成此次事故。而且调查组发现,客车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市交警总队昨日通报了处理结果:王中华无客运从业资格证,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
三轮摩托车驾驶人杜世川,非法载客营运,加重了本次事故后果,由大足县交通局给予其行政罚款8000元。
而无号牌两轮摩托车驾驶人刘咸广因在此次事故中死亡,免于刑事责任追究。
速达公司因安全管理不到位被大足县安监局行政罚款20万元。客车的经营者、速达公司安全科科长等人被处以2000元———5000元的罚款。
大足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万古中队队长赵子其,大足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聪,大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万古中队中队长陈顺峰,被监察局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大足县万古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被县政府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