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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起黄标车将陆续更新淘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8日13:17  北京晚报

  本报讯 从明年1月1日起,除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和运行的车辆外,运输渣土等的各类黄标车全天禁止驶入五环路。记者上午从市政府《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通告》发布会上了解到,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将锁定机动车污染,其中,淘汰黄标车将作为防治机动车污染的重点。

  35.7万辆黄标车成“减污重点”

  据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介绍,目前,全市有35.7余万辆排放较高的“黄标车”,占机动车保有量的10%,但是其排放却占到了50%。按照排放限值比较,一辆老旧“黄标车”的排放量相当于28辆国4车的排放量。

  杜少中介绍,控制黄标车的治理工作将“多管齐下”。从今年10月6日起,全市党政机关的黄标车将陆续淘汰;明年10月1日起,保障城市运行的黄标车全部完成更新淘汰。

  明年1月1日以后,除了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和运行的车辆外,运输渣土等各类黄标车全天禁止驶入五环路。明年10月1日起,黄标车禁止驶入六环路内区域。

  同时,今后将使用低污染车辆来承担城市生产运行的工作,在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的车辆更新,要优先选用低排放或零排放的电动车、混合动力车、天然气车、无轨电车等。进入本市的外省市区车辆,按本市绿标、黄标车规定行驶。

  施工工地要达到“绿色标准”

  据了解,明年3月1日前,所有在京施工工地都要达到“绿色施工”标准。凡未达标,责令整改。杜少中介绍,十五阶段措施首次采用了“绿色施工”概念,即要求各施工工地不仅要做到五个100%,而且在组织管理、物料运输以及机械排放等环节也要达到环保要求。

  全市的混凝土搅拌站要进行治理和整合,保留的搅拌站也要达到绿色生产标准;渣土车必须按全密闭技术标准运输。五环路内的道路维修和绿化工程产生的渣土必须装袋清运。

  工业企业都需达标

  今后,所有工业企业都要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再进行生产,并加快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企业的退出。其中,年产20万吨以下的水泥厂、石灰生产全部关停;年产200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化工企业以及污染严重的工艺设备也要淘汰。

  针对燃煤污染,在明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市核心区内文保区平房小煤炉的“煤改电”,同时推进中心城区20吨以上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在2010年采暖季前,10个远郊区县全面完成城关镇集中供暖改造。没有达到现行污染排放标准的燃煤煤炉在治理达标后才可以继续使用。

  遇极端气象启动应急措施

  根据通告的规定,如果遇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大气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将启动污染控制应急措施。其中包括本市和外地进京机动车按单双号行驶,全市行政区域内黄标车禁行,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作业,增加城市道路吸扫和冲刷作业次数,排污单位停产或部分限产。杜少中表示,如果遇到极端天气需要启动应急措施时,将会提前48小时告知市民。

  党晓晖 J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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