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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产权明确拍卖抵债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8日13: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胡军、曹志明

  本报讯 记者胡军、通讯员曹志明报道:海珠区万丰花园君雅大厦业主就该大厦地下车库被拍卖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见本版9月24日报道)。昨日,海珠区法院向新闻媒体通报该案的执行情况:根据房管部门的档案记载,君雅大厦地下车库产权明确属开发商所有,按现有法律法规,法院将车库拍卖抵债程序合法。

  法院经审理查明,君雅大厦的开发商广州市兴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逾期未能归还银行贷款,2006年8月8日,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生效的法院判决,要求将属开发商所有、抵押给银行的君雅大厦地下一、二层停车场折价或者予以拍卖、变卖,以清偿欠款。海珠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予以立案执行。

  2006年10月8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就君雅大厦大楼的分摊与使用功能问题复函该大厦业主,明确君雅大厦负一层包括车库及自行车库;负二层平时为车库,战时为人员掩护蔽部,均作为单元分别出图,未分摊给业主。

  2006年10月26日,海珠区法院查封了上述停车场,并于今年5月24日、7月3日和8月18日三次将上述停车场交付拍卖(前两次流拍)。每次拍卖前,法院均在君雅大厦张贴拍卖公告,并告知君雅大厦的业主代表。由于停车场并未进行测绘,没有每个车位的面积及间隔状态,法院只能将停车场整体交付拍卖,并在委托拍卖函上设定:面积以房管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大楼业主对负一、负二层享有优先购买权和承租权;买受人在购买了上述停车场后,以后如有出租、出售车位的,大楼业主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购买权。今年8月28日,该停车场以1170万元拍卖给第三人。

  背景:万丰花园君雅大厦地下负一、二层规划为公共配套的设备层、车库和人防工程等,由于开发商在建时就把这两层抵押给银行,被银行告上法庭后,法院判决开发商败诉,查封了该停车场。今年5月,海珠区法院下达拍卖公告,业主们虽然递交了拍卖异议书,但法院没有采纳,今年8月28日,以1170万元的价格将其拍出。随后,244户业主(占住宅用户330户的74%)联名上书法院,请求法院撤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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