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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落实“三保”要求 保障灾区群众安全过冬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8日19:26  国际在线

  新华网北京9月28日电(记者李菲)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救灾救助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尤其是灾区民政部门,要继续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按照“三保”要求,安排好灾区特别是汶川地震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区群众安全过冬。

  李学举指出,“三保”要求就是:

  ――“保灾区群众安全过冬”。

  要切实按照《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地方政府制订的重建规划,要从实际出发,抓紧组织农户重建住房。对于入冬前无法完成重建的群众,要及早摸清底数,统筹考虑鼓励自建、借住公房、投亲靠友、活动板房、棉帐篷等多渠道解决住所,保证供暖设施和取暖用煤,及早安排,及早落实,保证受灾群众安全过冬。

  ――“保救助工作到位”。

  必须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已经制定的各项受灾群众救济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加快资金的拨付到位,及时足额地将补助金发放到户、落实到人。加强救灾生活物资的筹集和调拨,重点做好生活必需品供应,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严格落实救灾款物包括救灾捐赠款物管理有关规定,所有救灾款物使用和发放都要公开透明,确保救灾资金按照规定专款专用。

  ――“保救助政策衔接”。

  针对汶川地震,今年5月至8月,实行受灾“两孤一残”人员每人每月发放600元钱补助、受灾“三无”人员发放每人每天1斤口粮和10元钱补助的政策; 9月至11月,实行受灾“两孤一残”、“三无”人员等重点困难群众现金补助,每人每月平均200元,不再发放口粮的后续救助政策;11月底后续救助政策到期后,向现行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等制度过渡。目前,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早准备,摸清各类需救助对象底数,做好政策衔接,切实保障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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