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5日,广州市番禺区两名歹徒在化龙收费站持枪抢劫,连杀三人(包括一名按响报警器的收费员)!昨天,记者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经于10月15日对主犯娄洪涛作出了一审判决:娄洪涛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死刑。
文/记者李钢 通讯员穗法宣
本月1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番禺化龙收费站嚣张地拦车抢劫杀人主犯娄洪涛作出了一审判决:娄洪涛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死刑!据广州中院查明的事实,娄洪涛除了在化龙收费站嚣张地拦车抢劫杀人之外,还犯下了多宗抢劫杀人的案件。
主犯还犯多宗抢劫杀人案
2006年3月6日晚上6时半,娄洪涛和一湖南籍男子在洛溪大桥拦了一辆小汽车,对司机谎称要去中山,双方还谈好了价钱。车至中山市一偏僻路段后,娄洪涛凶相毕露,用手枪指着司机,实施了抢劫,还用手铐将司机双手反扣。
为了杀人灭口,娄洪涛就将车开到一处树林,他和湖南仔一起,用电线将司机的脖子勒住,然后发动汽车,开车轧住司机的胸部,直至司机死亡。
杀人抢车之后,两个劫匪在3月8日又实施了第二起抢劫,用抢来的汽车,来到广州国际会展中心,拦停了一辆停靠在路边的小汽车,对车内的一对男女实施了抢劫,其间,娄洪涛还向两名被害人出示了一个警徽皮套,谎称自己是警察。
谎称租车劫持司机
娄洪涛更疯狂的罪行发生在2006年的4月5日:他和同伙“阿明”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收费站处实施抢劫,连杀三人。
2006年4月4日,娄洪涛和“阿明”携带一把仿“六四”式手枪,在洛溪大桥附近谎称去珠海,与司机谈好价钱后上路。可是,机灵的司机一路上都在向别人通报自己所处的位置,使得娄洪涛等人一直没有机会下手。
此次未能得手,娄洪涛等人继续寻找目标。4月5日,娄洪涛又拦下了一辆从珠海回广州的汽车。车至番禺境内时,娄洪涛拿出手枪顶着司机的头部大喊:“抢劫,把车停在路边。”让娄洪涛没想到的是,司机没有就范,反而加大了油门,车速飙升至每小时150公里。
20分钟后,汽车行驶至化龙收费站处。司机马上停车解安全带想逃离汽车,娄洪涛马上开枪,击中司机后脑,致使司机李鉴平当场死亡。此时,收费员龚文霞马上按响了报警器。娄洪涛听到报警器响了,很生气,于是就走到收费岗处,开枪击中龚文霞。龚倒地死亡。
已经连杀两人的娄洪涛等人没有收手,一不做二不休的两人居然在收费站开始拦车抢劫。抢得了一辆黑色汽车后,两人开车逃离现场,在逃离过程中,又抢劫了一辆摩托车,杀死摩托车主卞广运后,两人换乘摩托车逃离。身负四条人命的娄洪涛此后藏匿于老家河南濮阳,其间还实施了几单劫案。2007年6月20日,娄洪涛被警方抓获。
广州市中院除作出了前述判决外,并判令娄洪涛赔偿被害人家属9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