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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贴“国家免检”令颁发 已做广告咋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2: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艳玲、李春先 通讯员蓝卫兵)国家工商总局网日前发布《关于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免检”内容的通知》,规定广告中出现“国家免检产品”等涉及质量免检内容的广告将被责令停止发布。

  连日来,不少企业纷纷致电佛山市工商局咨询,企业通知发布之前生产的产品包装物涉及质量免检内容应如何处理。佛山陶瓷行业有100多家获得国家免检标志。多数企业表示,如果新规发布之日前公司所做含免检广告及标有免检的包装全部更换,将给企业带来较大的额外费用。

  企业:仅包装费就损失30万元

  冠星陶瓷企业集团策划经理徐新明介绍说,企业在获得免检标志后,会将它贴在路牌广告、包装箱;以及招商画册、招贴、电视宣传片、宣传单张等各种媒介广泛传播。如果新规要求已有标签的广告全部更换,他估算了一下,单是清除包装箱上“免检”标志一项的花费预计不少于30万元。”

  记者了解到,其他为数不少的企业也都碰到同样的问题。

  部门:名牌申报工作仍在进行

  记者就此事致电佛山工商局和质监局获悉,目前两部门均未接到上级的通知。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回答,目前还没有收到上级的通知,新规发布之前企业广告的“免检字样”是全部取消还是允许保留一段时间,要等到上级的具体通知下来后才能向企业解释。

  负责申报佛山名牌企业的质监局则表示,在没收到上级通知前,目前进行的名牌产品申报将继续进行,日常工作将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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