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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被免最高法院副院长等职朱思宜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9日02:46  南方日报

  

黄松有被免最高法院副院长等职朱思宜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黄松有广东汕头澄海人,大学毕业后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任职,1997年3月调任湛江市中级法院院长,1999年6月调任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庭庭长。2002年12月升任最高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黄松有被认为是“学者型”法官,著述颇丰。
黄松有被免最高法院副院长等职朱思宜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朱思宜有“粤北首富”之称,韶关宜达燃料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该公司主要经营煤炭、电力等业务,年经营额15亿元,年纳税近亿元。曾任广东省工商联副会长、省人大代表、省劳动模范、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广东湖南商会常务副会长、韶关市煤炭协会会长。

  本报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表决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由广东省选出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韶关市宜达燃料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思宜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另据悉,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决定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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