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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路严查乱停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04: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翁晓鹏 通讯员陈冬生)11月1日起,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管理职能的通知》决定,禅城区道路静态交通管理职权(主要指乱停放)从行政执法局移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使。记者昨日从禅城警方获悉,该局履行道路交通静态管理职权的单位为交警一至三大队,从上周六至昨日下午,已先后查处60多宗乱停放行为,市民可致电“110”查询其乱停放车辆是否为警方拖移。

  11月1日(含当日)后,凡因乱停放车辆受处罚的禅城市民,应在15日内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单》、携带车辆行驶证和本人驾驶证到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大道381号(国际车城南7座)接受处理。之前区行政执法部门没有办结的案件仍由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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