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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马勇、许静报道:记者今天从旅游部门获悉,一个有史以来最大力度的旅游扶持方案《关于加快广东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即将出台,《决定》提出将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并将在部分领域实行“先行先试”。
公务出行旅行社可代理
《决定》将首次明文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奖励旅游、福利旅游;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
此前,为防止公款旅游,我国纪检监察、财税等有关部门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能凭旅游发票报销公务出差费用,也不能记入财务成本核算。
有业内人士认为,实际上,通过旅行社安排政务商务旅行,是国际上的通行惯例,不仅更经济、更便捷,还便于事后审查。2007年国家旅游局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中就已明确提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
便利签证全省推广
作为“先行先试”的一个重要内容,“144小时便利签证”政策适用范围将扩大到广东全省。该政策是2000年国家为方便外国人进入珠三角地区旅游特别制定的。当时,只对已到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持与我国建交国家普通护照的外国人组团进入广州、深圳、珠海等10个省内城市旅游,实行简化手续,提供入境便利。
为了吸引更多的外国游客进入广东旅游,“144小时便利签证”将扩大到广东全省,这将使广东入境游大大受益。一位旅游部门的负责人说,这一政策将使广东入境游大大受益。目前每年到香港的外国游客有1000多万人次,而广东2007年接待的外国游客总数只有567万人次。香港旅游界也曾提出“一程多站”的概念,希望和广东共同开发粤港澳区域旅游资源,相信这一政策的实行,将使两岸三地旅游受益匪浅。
据透露,国家旅游局还表示支持境外旅行社组织广东大陆居民赴经国家批准的海外旅游目的地旅游,这使广东将有望成为首先对外资旅行社开放出境游业务的省份。
加大旅游宣传投入
《决定》提出,将加大财政对广东旅游业的扶持力度。为更好地促进广东省旅游形象的宣传推介,扩大广东省旅游产品在海内外市场的占有份额,省财政将加大对全省旅游促销经费的投入力度,各市、区、县政府要逐年按比例相应增加旅游宣传促销经费和其他旅游专项经费投入,并将其列入每年的政府财政预算。
《决定》还提出,广东将借鉴香港等地的成功经验,实行旅游发票贴花保证制度,从团费中抽取一定比例作为赔偿和救援基金。这是当前国际普遍实施的旅游业赔偿和旅游救援制度,既可有效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提高旅游消费信心,又可加强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