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风景区内允许攀岩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1日07:17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周元春)昨天下午,专门“守护”我市“市肺”的《深圳经济特区梧桐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建议稿》)提交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草案修改建议稿》对梧桐山风景区的保护意味更浓,且对部分市民反映强烈的管制行为也作出了相应的“松绑”。

  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黄争鸣受主任会议委托对草案修改情况作说明。黄争鸣表示,根据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为更加突出地体现条例的主要内容,更加直接地体现保护的原则和要求,使条例名称更加科学,《草案修改建议稿》在条例名称中增加“保护”二字,将条例名称修改为《深圳经济特区梧桐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

  由于众多市民休闲锻炼在梧桐山,为保护好梧桐山的风景名胜资源,提交上一次常委会审议的条例草案第十八条至二十条规定了多种禁止和需要批准的行为。为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草案修改建议稿》采纳了部分市民关于放松部分管制行为的意见,其中一项是擅自攀爬悬崖峭壁或者进入风景区未开放区域的行为不再禁止。

  据介绍,深圳有30多万户外运动爱好者,且这些年人数呈增长趋势,禁止攀爬悬崖峭壁或者进入风景区未开放区域将严重影响他们的活动开展。为此,在《草案修改建议稿》中对这项禁令进行了“松绑”。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