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掌白宫
奥巴马师从林肯与罗斯福
对美国政坛来说,年仅47岁、当过4年联邦参议员的奥巴马无疑是一个新手。而他所要接手的则是罕见的困局:一场经济危机,两场尚未终结的战争。值得庆幸的是,“新手”奥巴马有两位伟大的“老师”——第16任总统林肯和第32届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
从林肯那里,奥巴马可以学习其驾驭政敌的政治方法;从罗斯福那里,奥巴马则可以学习其应对大萧条的手段。但时代毕竟不同,对奥巴马来说,在危机面前,学习先辈经验固然重要,运用自己以及美国人的智慧更为重要。专题文字:党建军
经济治理要学罗斯福
毫无疑问,奥巴马和林肯有很多相似之处,而且他崇拜林肯。在数次采访中,他都曾谈到要效仿林肯。他曾说过,如果流落荒岛,他愿意随身携带的两本书就是《圣经》和《政敌团队:林肯的政治天才》。
在一次采访中,奥巴马同时向罗斯福和林肯致敬。然而,有媒体评论说,在奥巴马的学习对象问题上,人们谈论林肯太多,谈论富兰克林·罗斯福却太少。林肯的政治天才当然有用,但对奥巴马来说,如果身处一个陷入金融危机、房地产危机、高失业率的荒岛,那么,他更需要的应该是一本关于罗斯福的书。
林肯就任总统时,其高于一切的执政目标就是维护美国的国家统一和团结,在他的第二次就职演说中,他曾说过,这将是一场血腥的战争,而他将坚持到胜利。但奥巴马所面临的最重要的挑战不同于林肯,他最需要关注的不是国家的统一问题,而是经济困境。
罗斯福才是更好的老师
就此而言,奥巴马所面临的困境更像罗斯福,而非林肯。奥巴马已经说过,经济问题将是他就任总统后的第一要务;而当前的金融危机以及经济衰退则经常被拿来与罗斯福就任前的世纪大萧条进行比较。虽然奥巴马也要收拾布什政府留下的伊拉克战争和阿富汗战争等烂摊子,但他最大的挑战无疑是当前的经济危机。就带领美国摆脱经济危机而言,罗斯福而非林肯,才是奥巴马更好的老师。
今日美国的经济困境与上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时期有不少相似之处。
和大萧条一样,这是美国所曾遭遇的最严重的经济困境之一,目前,美国的失业率为6.5%,与大萧条时期超过20%的高失业率无法相比。然而,大萧条时期,只有大约10%的美国人拥有股票,而现在,拥有股票的美国人近50%,68%的美国人拥有自己的住宅,因此,房地产危机以及金融危机使多数美国人遭受重创。他们或许不一定都会失业,但肯定无法再乐观。可以说,美国不仅在经济上,而且在精神上都处于一个“萧条时期”,这将对美国的经济和政治产生深远影响。
和罗斯福一样,奥巴马当选总统也得感谢这场可怕的危机。罗斯福原本计划在1936年竞选总统,因为他和他的顾问们都认为,胡佛总统肯定会顺利连任。
但大萧条改变了一切,罗斯福提前于1932年踏上总统竞选之路。在党内预选中,他甚至差点输给对手,因为,并非所有人都看好他。
奥巴马也一样。如果不是眼前的经济危机,奥巴马与麦凯恩的总统之争结局难料。来势汹汹的金融危机,加上麦凯恩的应对无方,使奥巴马提前锁定了胜局。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奥巴马和罗斯福都是被一场经济大危机推到了总统宝座上,而这场经济大危机也决定着他们的政治遗产。
为了摆脱大萧条,罗斯福实施了新政,不过,新政并未产生预期的效果,甚至在罗斯福第一个任期结束之际,美国的失业率仍然居高不下。甚至有人说,是二战,而非新政帮助美国走出了大萧条。
但无论如何,正是在罗斯福执政期间,美国从萧条走向复苏乃至繁荣。罗斯福的新政措施也成为后来美国遭遇经济困境时的常用手段。
学习如何应对经济危机
对奥巴马来说,这自然是一笔宝贵的学习资料。据奥巴马的助手称,奥巴马的床头有两本关于罗斯福的书,一本书2007年出版的《富兰克林·罗斯福》,一本是2006年出版的《决定性时刻——罗斯福执政岁月及胜利的希望》。
在一次采访中奥巴马曾这样对记者说:“从罗斯福那里,我希望我的团队可以效仿的不只是作正确的事,还要表现出信心以及为了民众而不断尝试和试验的意愿。”
在罗斯福时代,美国放弃了传统的自由市场理论,开始实施国家干预经济的凯恩斯主义,标志着美国经济的一次重大转折。而在未来的奥巴马时代,美国同样面临一次重大转折:信奉自由市场的理论已经在金融危机中失去信誉,国家干预将再度回归。在这种意义上,奥巴马似乎承担着和罗斯福一样的重任,而罗斯福也将为他提供更实用的经验和教训。
为了度过新的“萧条时期”,奥巴马需要向罗斯福学习的不只是经济上的新政,或许,他还应学习罗斯福的乐观。
虽然在第一次总统就职典礼的前一天晚上,罗斯福还曾问一位好友自己是否能够胜任总统职务。但在他的就职演说中,他对陷入恐慌和绝望的国民说:“我们唯一值得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他的乐观鼓舞了被大萧条折磨太久的美国人,而他所开创的每周一次的炉边谈话,也让普通美国人在迷茫中获得了安慰。如今,甚至韩国总统李明博也效仿罗斯福此举。
反思
奥巴马
绝对不是罗斯福
奥巴马或许不会学习罗斯福的乐观,因为,他不是罗斯福。
奥巴马出身于混血家庭,父亲是肯尼亚人,早早抛弃了家庭;母亲是一个人类学家兼嬉皮士,将孩子扔给父母,自己周游世界。在奥巴马的自传中就可以感受到,年轻时曾经吸毒的他极力要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罗斯福和奥巴马大不一样,他出身于美国政治世家,生活富裕,美国第26届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是他的长辈,母亲对他十分爱护,他从小就清楚自己的目标。
奥巴马和罗斯福是哈佛校友,罗斯福担任过学校《哈佛红》的执行编辑;而奥巴马则曾是全美最具权威法学杂志《哈佛法学评论》104年历史上首位非洲裔主编。不过,他们的从政之路仍然不同。奥巴马在竞选总统之前只当过数年议员。和他相比,罗斯福的从政履历就更为完整:他当选过纽约州议员,当过海军助理部长,担任过纽约州州长,还竞选过副总统。对奥巴马来说,竞选总统几乎是理所当然,他也没有遭遇过缺乏经验的质疑。
和奥巴马一样,罗斯福在就任总统之初也曾试图成为一个超越党派之争的总统,但在一两年后,共和党以及富裕阶层最终选择与他为敌。罗斯福最初感到困惑,但接下来坦然对待,他曾直截了当地说,他们憎恨他,而他则欢迎他们的憎恨。奥巴马可以效仿林肯组建“政敌团队”,但同时也必须学习罗斯福,做好党派之争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