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有闲谁不想旅游,谁不会旅游?当下的问题在于,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许多平民既无闲又无钱,或者有闲无钱,或者有钱无闲,所以全民休闲很难驱动———而个别群体则很容易在‘拉动内需’、‘促进旅游市场’的名义下为公费旅游找到借口,借国民休闲计划的外衣大玩公款旅游,将全民的福利偷换为一个群体的盛宴。过去,这样的案例已经有过太多。”
“国民旅游休闲计划”亮相时间不长,却引来了诸如此类的担忧。福利旅游、奖励旅游会否变相成为“公款旅游”,成为众网民激烈争辩的另一个焦点。
不少市民还担心,一旦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实施,特别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条款一旦实行,允许用公款旅游的人会得到政策上的默许。
吕伟雄、保继刚等来自政界学界的人士均认为这样的争论好,起码全社会都关注公费旅游,加强监督,使其无所遁形。但是,他们均异口同声地提出,有关人士一定要搞清楚国民旅游计划究竟是否为公费旅游大开方便之门。
公务员朱先生告诉记者,按照现行规章制度,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能按凭旅游发票报销公务出差费用,但据了解,这一规定并不能杜绝公款旅游行为,相反,还引发一系列的财务管理问题,反而产生负面影响。他认为,正像禁止旅游发票报销不能杜绝公款旅游一样,把差旅费用列入企事业单位的成本,也不等于鼓励公费旅游。但相关的配套法规是必不可少的。
郑烘则认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专业操作可以降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费用开支,使之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有利于提高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
针对公务代理与“公款旅游”的争论。昨天,广东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也出来解释,鼓励国民旅游并不等于鼓励公款旅游消费,国民旅游计划的出发点之一也正是要扭转人们对于旅游的一些负面印象,委托旅行社安排正常的差旅费用和禁止公款旅游并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