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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或通过提高消费税征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30日04: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商议良久的我国能源大事——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即将对外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

  发改委主任张平近日表示:“把过去各类收费或公路的养护、管理,以及水路的养护、管理,有关的费用改成燃油消费税,也就是‘费改成税’加以规范。”业内猜测,燃油税的征收方式可能是直接提高燃油消费税的税额,而不再单列税种。

  同时,媒体报道称,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的讨论内容,可能调整的方法是,将我国原先的基准价定价方法,以最高零售价来限制。但该说法还没有官方确认。

  根据发改委主任张平“把养路费等费用改为燃油消费税”的说法,业内猜测:我国燃油税征收的最可能方式将是以提高消费税的单位税额来征收——也就是从量征收。我国已制定了专门针对燃油的消费税这一税种的条例,且是从量征收。也就是说,我国可能不会再出台单一的燃油税。

  若采取提高消费税税额的办法征收燃油税,那么就需要重新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的部分规定,并由国务院拍板。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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