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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落实到村 成都探索具有开创性

  11月29日,成都市委宣传部、市委统筹委主办了“深化城乡统筹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专家座谈会”。四川大学党委副书记罗中枢、省社科院院长侯水平、省委农办副主任杨新元、省委党校副校长李新和省社科院副院长郭晓鸣针对成都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深化城乡统筹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的意见(试行)》,对成都市在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方面的探索表示了肯定,并为成都如何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统筹建言献策。

  专家观点

  ● 成都出台的《意见》一大亮点,就是政策在实施上有比较强的保障能力

  ●成都的这一创举,和以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致的

  ●文件的出台,在成都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环节上迈出了改革的步伐

  ●成都在如何缩小城乡差别方面闯出一条路子,对四川省、对全国都是有意义的

  ●成都的这项举措,在加快城乡一体化方面,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基层治理、政治体制改革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方面都具有开创性

  省社科院副院长郭晓鸣:

  有助于形成乡村治理新模式

  《意见》的出台,对成都而言有很强的现实需要。成都作为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从2003年起就启动了以“三个集中”为核心的城乡一体化试点,各方面成效都很显著。

  就《意见》来说,我觉得在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上有几大创新。最大的亮点就是政策在实施上有比较强的保障能力。我们过去出台的一些涉及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政策在落地上有一定难度,没有通过明确的政策规定把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而这个文件含金量最高的就是,明确规定了把村(社区)级别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经费纳入本级的财政预算,而且要求以2008年为基数新增的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政府性投资都主要用于农村,直至城乡公共服务基本达到均等化。这样非常明确的政策,实际上为成都推进这项工作提供了不可或缺的资金保障支撑。

  另外一个重要的亮点是非常强调农民群众的参与。因为这个工作中农民是受益主体,我们在过去的工作中,有时会出现政府选择与农民实际需求错位的矛盾,要解决这种矛盾最重要的突破就是通过农民参与,使农民真实的愿望、实际的需要得到满足,使我们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所作出的努力能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这个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构成一个农民从知情到参与到监督的完整权利链条,必然有助于提高农村农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这样逐步推进的结果就必然有助于在成都的农村、在中国的农村,逐渐形成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乡村治理新模式。

  省委党校副校长李新:

  对探索出“成都模式”充满期待

  我脑子里有几个词,来概括这个文件。第一个我觉得是“创举”。今天成都决定加大对农村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支持和投入,加强这方面工作,可以说是自古以来未有的创举。成都市这个创举背后的理念,它的支撑,与以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致的,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是一致的。

  第二个是“均等”,就是公共服务均等化,在这一次成都市的决定中也得到了很好的表达和体现。在一个城市,城乡之间经济发展出现差距是正常的。解决的核心在于公共服务、在于人类发展指标,这些东西能不能够最大限度地消除差距,实现均等化,这也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我觉得成都市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好。

  第三点我想讲一下“制度”。这个文件里面讲了五大机制,这些制度怎么促进,我们期待着成都市通过一系列配套的措施来推动。成都市在推行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水平的过程中,能不能够探索和积累出具有成都特色、成都气派的“成都模式”出来,对此我是充满期待的。

  省委农办副主任杨新元:

  成都在关键环节迈出改革步伐

  我认为这个文件的出台,在成都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环节上迈出了改革的步伐。

  怎么来贯彻实施好这个文件,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我有几点想法:一是更加注重加大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我注意到这个文件特别提到各级财政预算当中要增加这一块,并且提出了要求:总量要增加、比例要提高。

  二是要更加注重增强村级组织发展公共服务的经济能力,这项工作有很多供给主体是以村自治组织为主,就需要增强村级实力,所以要发展村级自治组织有能力、有实力去做,也要更加注重培育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的市场组织,考虑给它们一些支持配套的措施,来促进其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

  还可以更加注重农民群体对村级公共服务的参与程度,文件当中也提到了这个问题。农民群众在村级公共服务中也有自我参与、自我服务的过程,有些公共服务让本村的农民参与,他们才知道什么能够符合现实的要求,同时也能增加农民的收入。

  省社科院院长侯水平:

  大胆探索 意义超出成都本身

  成都把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的着眼点、落脚点放到村(社区)一级,而不是抽象地讲放到农村,可以说是关注到了最需要的地方,体现了成都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勇于探索、大胆探索的精神。

  可以说这个文件是成都在过去长期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在过去经验的基础上的成果。

  试验区对成都市来讲是一个发展机遇,同时也是中央赋予的责任。城乡差别在西部更加突出,所以成都肩负起试验区的责任,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能够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方面闯出一条路子,摸索出经验,对四川省、对全国都是有意义的。

  《关于深化城乡统筹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的意见(试行)》这个文件,所提出的一些措施、意见应该说是符合成都实际的,比较具体。关于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一些内容,就详细地列了7大类、59项,大到基础设施、农村道路,小到农村沼气池的建设都有,而且有明确的供给主体,把“谁来做”的问题明确了,是一个很突出的特点。

  我还有一个很强的感受,就是这个文件突出了制度建设,它不是作为一时一事的文件,把这个事情忙过这一阵就算了,而是把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使它有制度的保障。当然,文件要真正得到实施,还有大量艰巨的工作要做,比如说这59项工作的供给主体,由哪一级来做,做到什么程度,什么样的程序,谁来检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等等,都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

  四川大学党委副书记罗中枢:

  建议成立社会事务管理部门

  成都的这项举措,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个重大举措,在加快城乡一体化方面,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在基层治理、政治体制改革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方面都具有开创性,特别是带有方向性和制度性的改革创新。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成都现代的城市和现代的农村交相辉映的远景,相信会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示范性的效应。

  这项工作抓住了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结合点,因为城乡一体化建设,不仅要推进经济的改革和建设,而且必须推进社会、文化、政治的改革和建设,后面这几个改革和建设到底怎样配套进行,这个文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如何确保农民的权益,这个方面恰好就涉及到了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这方面的一些内容,而这个文件恰好为建立新型农村治理结构提供了制度配套,所以这也可以说是一种制度上的补位。

  之所以说这项工作具有战略性,因为它抓住了拉动内需的一个机遇。目前中央不断出台一些拉动内需的措施,特别强调要把加强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重点。而这个文件的出台,使成都市在这个方面跨出了实实在在的一步。而且它结合现实需要,具有可操作性。

  在这项工作的基本思路中提出要充分发挥村、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这就涉及到社区管理机制问题,对村级别管理组织性质、构架、相互关系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我的想法是,现在村委会、居民大会、议事会、民间组织等,是不是可以再往前走一步,比如说把村的管委会做实,做成一级有法人地位的组织,可以进一步增强村一级组织的自治性、公务性和服务性,减少行政色彩,更多凸显它的自治、公益和服务等方面的性质。

  现在在全国都还没有专门进行全方位社会建设的部门。我想建议,成都市能不能在全国率先成立社会事务管理局,或者叫做社会事务管理委员会,来切实加强和推进城乡统筹建设,来培育、协调、推进公益性的社会组织建设,来更好地发挥公民在各个方面的作用。

  本报记者 胡锦枫 摄影 刘晋川本报除署名图片外,请图片作者速与本报联系,以便奉寄稿酬。本报常年法律顾问:四川四方达律师事务所李世亮、陈宏律师 法律咨询电话:86119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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