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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收回扣算“受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1日04:56  大河网-河南商报

  

医生收回扣算“受贿”?

  日前“两高”出台新规,规定医生收取医药产品销售方的回扣可能构成“受贿罪”,引起极大争论。

  乱世需用重典。在刑法制约下,备受非议的医药行业是否就能从此脱胎换骨?

  ■商报记者 王惠丛

  背景

  医生收回扣构成受贿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当前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适用依据。根据《意见》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按照这条规定,医生“开单提成”,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都可能构成受贿。

  对此,“两高”负责人给出了解释:“目前,一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如医疗、教育、招投标等领域,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犯罪较为突出。”如医生“开单提成”,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群众反映强烈,因此在《意见》中作出了相关规定。

  市民

  医院的药为啥比药店贵?

  郑州市民吴女士不久前到某医院妇科看病,几项检查后医生大笔一挥:“先吃几天消炎药看看。”吴女士一划价吓了一跳:3盒药120多元。她随后拿药方到一家药店,3盒药只需70多元。

  “医院的药只不过品牌不同,价钱就差那么多,为什么医院不能选价位较低的药品呢?”吴女士觉得怀疑,很有可能是药房负责采购的人员拿了回扣,所以只买某个厂家生产的药品,而其他厂家生产的同类药品,虽然价钱便宜,却无法进入医院的药房。

  吴女士的猜测并非没有道理。现在,医药产品销售代表给医生、医院拿回扣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备受非议。2006年,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有医生约200名,却有140多名陷入了“回扣陷阱”,超过七成。医生因拿回扣被判刑的新闻也屡屡见诸报端;在百度上输入关键字“医生、回扣”,0.035秒找到相关新闻约58500篇……

  看到“两高”出台的新规,吴女士觉得看到了点希望:有刑法这个“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上,应该会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希望以后看病可以便宜点吧。”

  业内

  执行难度比较大

  《意见》的出台,对医疗行业有什么样的影响?记者走访了多位业内人士,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担心:刑法震慑力不容忽视,但希望以此来扭转现状的想法也未免过于乐观。

  首先是取证难的问题。现在行贿受贿早已不是脱离了直接塞红包的初级阶段,免费旅游、送房送车、赞助学术会议、透支信用卡等,花样翻新层出不穷。“医院虽有纪检机构,有相关的管理监督制度,但难就难在取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说,这中间,举报人的作用非常重要。

  其二,《意见》对触犯法律的具体数额未作具体界定。“数额较大的”,多大数额才够得上“较大”,1000元、1万元、10万元……?没人说得清楚。这就会导致地方司法机关在执行过程中难以把握,不同地方量刑不同,甚至容易在实际操作中出现“手下留情”的现象。这样,刑法的震慑力就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总之,对于“吃回扣”这种眼下已司空见惯的商业受贿来说,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意见》显得有些滞后,也更有漏洞。但有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总比留个“真空地带”好。

  商报记者 田仲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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