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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多少心眼够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1日07:38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11月28日《西海都市报》A6版一篇报道的题目是《买房子,你要多个心眼》。做事要长心眼,还要多长几个心眼,这不是记者的提醒,而是现实的提醒。

  在此前,我们听到过不少这样的警告:骗子又有新花招,市民要多几个心眼;手机诈骗有了新骗术,市民须小心;招生是假,骗钱是真,市民不得不防;说是老中医,其实是骗子,市民要擦亮眼睛;义诊有假,不能轻信;这样的豆腐(泡菜、油、奶粉等)吃不得,购买一定小心……这么多的陷阱,这么多的骗局,这么多的危险,我们需要长多少心眼才够用?以怡景苑为例,一套房子两次卖,一个“女儿”许两家,买房的人怎么会知道这是一场骗局呢?报道中教了人们几招:一是要问房子是否“解押”;二是逐字逐句看合同,先签合同再下订金;三是看对方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办法是好办法,这比那种空泛的,说了跟没说一样的“提醒”要实用得多,但问题是,当社会的安全保障机制、预警机制、监督和监管机制不健全,或者这些机制还是空白的时候,让老百姓多长几个心眼,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做法。一个老百姓,他原本对他人,对社会充满了信任,一出门却见满眼都是骗子;他要消费,要花钱,却处处遇到陷阱,请问,谁该为这些负责?一个楼盘,从开工,就应该有人管;盖了那么多的房子,想必开发商不会自己住,他肯定要卖。他的各种手续是不是合法,他的这些房子能不能卖,由于信息不对称,老百姓不可能知道,但“有关部门”肯定知道,知道了不管就是渎职。

  让老百姓多长几个心眼,不如让纳税人供养的那些人多点责任心。(作者:司马剑)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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