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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1日07:48  法制日报

  伊春汤旺河区检察院———

  本报讯 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河区检察院积极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通过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推动了文明办案、廉洁执法。

  畅通信息获取渠道。该院坚持实行“双告知”制度,畅通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向人民监督员反映有关情况以及人民监督员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意见的渠道,在开展检察长巡回接待、举报宣传及向发案单位发放案件回访卡时,将人民监督员的联络方式发放给群众和发案单位,在发现检察机关违法情况时可直接向人民监督员反映,进一步增加了人民监督员获取信息的途径。

  畅通工作通报渠道。该院及时向人民监督员通报工作情况,使人民监督员了解检察工作的部署、计划、措施等,便于监督。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以及规范执法情况,将反映工作情况的简报信息等文件材料及时送发给人民监督员。

  畅通办案监督渠道。该院为杜绝发生“五种情形”,根据案件的具体特点,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扣押、搜查活动、参加各种执法检查、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活动,保证人民监督员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参与监督活动,将容易出现违法情况的环节置于人民监督员的全程监督之下。侯俊峰 康春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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