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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谋高就带走技术 保密协议成了废纸

  工程师违反保密协议,将之前供职公司的技术提供给别人。11月20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法院公开审理这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一审对被告人聂勇、李力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下称“弗克公司”)经长期研发,拥有聚羧酸盐减水剂产品生产技术。聂勇系工程师,参与了这项技术的研发,并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但他却与另一名被告人李力通谋后将该技术提供给后者,随即在后者筹备成立的苏州市毅力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供职并担任技术指导。该公司生产销售同类产品聚羧酸盐减水剂而非法获利,给弗克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聂勇与李力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共同犯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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