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1月20日《信息时报》报道,18日在广州举行的中国森林城市论坛上,中科院院士蒋有绪呼吁,政府可以考虑对企业甚至排放二氧化碳的市民征收生态税,“可以考虑让市民每个月买20块钱的生态基金”。
正方
公民当为环境恶化埋单
河北省南宫市 马宇光:笔者认为,在掠夺性利用资源、忽视环境保护现象屡见不鲜的今天,要求国人购买生态基金甚至开征生态税的做法值得提倡。
20世纪以来,全球因为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过度排放导致气候变暖,氟利昂等气体的排放过度导致臭氧层出现空洞,有毒有害工业气体产生的铅、酸雨对人类健康和自然生态造成极大的破坏。我国的生产手段和技术水平相对落后,资源的利用率相对较低,由于人口、工业总量较大,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排放量要高一些。世界上一些面积和生产规模都比我们小的国家,如荷兰、英国等都开征了生态税,以此制约和提醒人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这对我国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环保人人有责。鉴于环境生态的恶化以及解决环保问题的迫切性,我国如开征生态税,可以迅速组织起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生态环保事业。与此同时,国家也可以有效组织整合全社会的生态保护力量进行研究和建设,尽快消除现阶段的环保“各自为战”的局面,从而可以用最少的投入获得对环境的最大改善。
不过,在针对个人的生态税如何征缴,如不同年龄、不同经济状况的人群如何区别对待方面,还需要广泛征求民众和专家意见后再行确定。
开征生态税以后,需要政府努力的是,要让纳税人在“如何使用环保税金”上拥有发言权,至少先从增加纳税人的代言人———人民代表大会的发言权和决定权做起,而不是由政府拍板。
反方
既不公平也不可行
河北省肥乡县 李贺军:随着全球气候变暖,二氧化碳所导致的环境污染日益为人们所关注。但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直接原因是工业废气和汽车尾气,人类呼吸产生的二氧化碳相比较这两大污染源来说是微不足道的。有例为证,今年北京市在奥运期间实行汽车“单双号”限行制度,关停周边污染严重的中小企业后,北京市的空气质量明显改观。但是,如果改让北京市民缴呼吸税,估计呼吸产生的二氧化碳依然如故,空气整体质量也无法改观。所以,笔者认为,向普通公民征收“呼吸税”不公平,也不可行。
征收呼吸税于法无据。征税属行政行为,而行政行为需要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明文授权即禁止”,但是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向民众征收呼吸税的规定。因此,政府部门无权征缴呼吸税。
假设征缴呼吸税并不违法,可以实施,也存在无法解决的技术难题。呼吸是人类及其他动物与生俱来的生理反应,随着出生而产生,随着死亡而消失,如果对人类征收呼吸税,那么是否对动物也应征收呢?况且就是普通人排放二氧化碳的量也是有差异的,不分男女老少,不论健康与否,都征收呼吸税或者要求购买20元的生态基金或者统一征税,显然不公平。
征收呼吸税于理不通。通常理解,生产经营者或者超过一定数额收入的人需要纳税,如生产经营要交营业税,工资收入超过2000元要交个人所得税,而呼吸并不能为我们人类带来任何收入却要缴税,情理上很难说得过去。向污染企业征收排污费,是因为企业能创造效益,如果这些企业“无利可图”,他们最终会选择停产,也就不用交纳排污费了。而人类却不可能有这样的选择,自然人不能不呼吸,那么就永远都要缴税,这显然不合理。
对于这样一个让政府为难、民众反对的提议,还是不实施的好!
网友观点
廖辉亮(湖南株洲石峰)空气是公共资源,只要没有被不当使用,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使用权,不存在要不要纳税的问题。
朱卫东(河南固始)人类呼吸排放的二氧化碳,相对于污染企业的滚滚浓烟而言,可以说是微乎其微。超排的账单让全体公民来买,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黄坤(江苏启东)现阶段,破坏环境的主要不是老百姓,而是那些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的无良企业,以及为污染企业大开绿灯的某些地方政府。应该让他们承担主要责任,而不是“一刀切”地向所有公民征税。
话题预告
征收燃油税是否需要人大审批?
据11月24日《上海证券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一位权威人士称,由于当初的公路法修正案中已明确要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其实施不需再经过人大审批。对此有反对者认为,作为一个未将过路费纳入其中、有可能增加车主负担的新税种,有必要让利益相关者充分博弈,并由最高立法机关决定。欢迎踊跃来稿参加讨论,提供话题。
来稿请寄syzk@vip.sina.com
截止日期: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