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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巡视:辽源探索监督司法新路径

  核心提示:11月16日,“中欧遏制刑讯逼供合作项目结项暨辽源羁押巡视制度试点总结研讨会”在吉林省辽源市召开,与会中外法律学者和实务界专家认为,辽源试行的羁押巡视模式开辟了公众监督司法的一条崭新之路。实践表明:羁押巡视在遏制刑讯逼供、保障被羁押人合法权益方面成效明显,同时,也强化了社会监督,促进了执法、司法机关公正、规范执法。

  2008年8月28日,在吉林省辽源市看守所。

  巡视员:你在这里多久了?

  在押人员:差8天,就6个月了。

  巡视员:我们是羁押场所监督巡视员。如果你在日常起居、权利保障等方面,比如说不能吃饱饭,居住场所潮湿,受到打骂等,都可以向我们反映。

  ……

  2006年,一项旨在遏制刑讯逼供的国际合作项目———羁押巡视制度落户吉林辽源。在辽源市检察院、中国人民大学、英国英中协会的共同推动下,经过2年多的准备,2008年3月,吉林省辽源市从社会各界选出20名巡视员,负责对辽源市羁押场所监督巡视。巡视员可通过巡视、单独访谈等,了解被羁押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保障情况。本文开头即是巡视员开展工作时的一个镜头。8个多月来,巡视员共提出了20多个问题,有关部门均作出了回应,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来自辽源的实践显示:羁押巡视制度在遏制刑讯逼供、保障被羁押人合法权益方面成效明显。

  1 巡视员:保障人权的新型探索

  “我第一次巡视是2008年5月13日,那是汶川大地震发生的第二天。一位被羁押人员对我说,她们现在正准备捐款,‘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嘛’!”11月15日,监督巡视员、辽源师范学院教师刘竞红对当时的场景记忆犹新,“那一刻,我非常震动,被羁押人员也有爱心,不能因为涉嫌犯罪而把他们看得一无是处,我开始觉得自己的工作很有意义,应当为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而努力工作。”

  2008年3月,经吉林省辽源市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报请辽源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刘竞红和辽源市中医院院长王龙、辽源市联贸大厦经理周星宇等20名志愿者成为第一批巡视员。

  据辽源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文生介绍,作为羁押巡视制度的具体实施者———羁押监督巡视员不仅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社会公信力,具有正义感和责任心,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最后根据个人的工作经历、道德品行、社会评价等,从40名候选人中选聘了20名巡视员,他们有医生、社区代表、民营企业家等,来自于社会各个阶层。”王文生补充说,虽然他们当中有代表、委员,且其本身就有监督的职责,但有了巡视员这一角色,他们可以经常性地、近距离地监督羁押场所。

  不久,20名羁押监督巡视员系统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了巡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监督巡视员、辽源市中医院院长王龙告诉记者。

  2 羁押巡视:督促解决20多个问题

  今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和辽源市检察院共同合作起草了《辽源市羁押场所监督巡视员制度操作规程(试行)》,随后《辽源市羁押场所监督巡视员制度巡视工作细则》出台。这两份文件规定,巡视员可以在羁押人员名册中任选调查对象,且可以单独访谈。访谈主要围绕两方面内容进行:羁押人员的基本生活情况,包括饮食情况、卫生条件、监舍环境、劳动情况、就医情况;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与保障情况,包括是否受到刑讯逼供,有没有被告知可请求律师帮助、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权利。

  “每次巡视,我们两人一组,查看羁押场所各个角落,包括厨房、医务室、讯问室、禁闭室、监舍等,访谈被羁押人员。”11月15日,巡视员王龙介绍说。

  经过一段时间巡视后,王龙提出,对被羁押人的体检的范围应该包含一些传染性疾病,如结核病等。

  巡视员李风岩提出,羁押场所管理也应当以人为本,“在提高看守所工作人员素质,完善看守所管理体制上有所作为,对在押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等。”

  通过访谈,巡视员刘竞红发现,一些被羁押人员心理偏执,对社会抱有仇视心理。她提出,应该关注被羁押人的心理健康,帮助他们化解心理痛苦。“这有助于被羁押人悔罪,促使他们更好地改造。必要时可增设心理健康医生,开展心理矫治”。

  一些巡视员还就监控系统、生活设施等提出了改进建议。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巡视员目前没有发现刑讯逼供现象,对于可能侵犯在押人员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情况,巡视员均提出了纠正意见。

  据王文生介绍,针对羁押监督巡视员提出的20多个问题,有关部门均作出了回应,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对于暂时还无法解决的,也在积极研究解决方案。

  王龙说,羁押巡视制度重点在于:巡视员通过巡视羁押场所、查验羁押记录、与被羁押人单独交谈等,了解被羁押人是否受到了不人道待遇、法定权利是否得到了有效保护等。而工作的核心直指刑讯逼供。几次巡视发现的问题,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改进。

  3 意义:不仅在于遏制刑讯逼供

  从湖北佘祥林案到云南杜培武案,再到近期的一些个案,刑讯逼供,这一饱受诟病的违法滥权行为,一次又一次上演。

  “刑讯逼供”往往都是躲在阴暗的角落,见不得阳光,公开透明是遏制乃至杜绝刑讯逼供的一记绝杀。“通过我们的巡视,对羁押人的访谈,可以及时发现那些可能侵犯在押人员基本权利或诉讼权利的行为,防止和发现刑讯逼供。”王龙认为。

  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刑讯逼供,但造成刑讯逼供的因素很复杂,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在于我国的法律文化,尤其是公众内心深处对“坏人”的厌恶,这或许正是刑讯逼供“阴魂不散”的一个广泛的“民意基础”。

  “以前对看守所的在押人员,没有同情、没有怜悯,只有发自内心的深恶痛绝,希望他们受到最严厉的惩罚,觉得这样才能告慰那些受到他们伤害的无辜者。”刘竞红说,通过几次巡防,觉得“以前的想法太简单幼稚了”。

  刘竞红以自己的亲历说明,巡视制度有助于改变广泛存在的社会公众对“坏人”的偏见,最大限度尊重高墙内“坏人”的人格和尊严。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认为,监督巡视员来自于社会,是社会公众的代表,他们观念的转变,人权保障意识的增强,将是全社会意识转变的先导。消除社会对“坏人”的偏见,对于遏制刑讯逼供,无异于釜底抽薪,使其彻底失去存在的土壤。

  巡视制度也得到了被监督者的认可。辽源市看守所所长郑力忠评价试点工作:“有利于我们严格、公正执法,及时发现问题,防止刑讯逼供。”

  “公安干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意识、办案质量意识都有了明显提高。”在辽源市公安局副局长裴凯看来,通过巡视制度,公安部门受益匪浅。

  羁押巡视,阳光下的监督,威力初现。

  4 启示:检察监督的有益补充

  “羁押巡视制度扩大了社会对司法的监督途径,将体制内监督与体制外监督结合了起来,有助于遏制刑讯逼供,保障被羁押者合法权益,是对检察监督的一种有益补充……”参加中欧遏制刑讯逼供合作项目结项暨辽源羁押巡视制度试点总结研讨会的专家学者以及实务部门人士普遍认为。

  依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侦查行为和羁押场所有监督权,对刑讯逼供等危害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负有查办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谢鹏程认为,检察机关的职权也有局限,在调查取证方式、途径、条件等方面都还受到一定的制约,而羁押巡视制度对此则是一个有益的补充。

  “羁押巡视制度弥补了检察监督的不足,使检察机关能够了解到自身所无法了解的问题。”王文生认为。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万春也表示赞同。他认为,“羁押巡视制度将人民群众发现问题与检察机关监督结合起来,是对体制内监督和体制外监督相结合的有益探索。”

  学者们同时认为,羁押巡视制度不仅丰富了社会监督,同时也是对检察机关的一种监督和制约。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备受“谁来监督监督者”的考问,近几年,检察机关实施了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务公开制度,依法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羁押巡视制度丰富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监督,有助于促进司法公开和社会公平公正。”万春认为。

  “监督巡视不仅能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提供线索,同时也能监督检察机关案件批捕质量、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等工作。”高检院司改办高景峰处长进一步分析说,辽源羁押巡视制度对于检察机关如何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也是一个启示。“如何借鉴巡视员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强化对自身的监督,对检察机关而言,可能是探索实践该项制度更大的价值和意义。

  5 展望:期待立法支持

  高墙、铁网,戒备森严,这是监狱、看守所给人们的普遍印象,而通过羁押巡视制度,辽源市向公众打开了一扇窗口,开启了一道民众了解、监督司法的崭新之门。

  理想主义者认为,此举对于在我国建立独立的羁押巡视制度,完善民众监督司法等方面都有着示范效应。“花架子”、“做样子”,不少人对此也持有不同看法,“把现有法律法规执行到位,还不能防止刑讯逼供吗?还需要另搞一套制度吗?如果刑讯逼供发生在羁押场所之外,巡视员如何监督?”

  毋庸置疑,无论是在巡视员的独立性、巡视场所的有限性方面,还是在相关配套制度的跟进方面,羁押巡视制度都还有种种缺陷和不足。

  “这些缺陷正是辽源模式下一步努力的方向。”王文生说。或许,这正是试点的意义所在。

  “以后,辽源检察机关将继续推进、完善羁押巡视制度。”王文生语气坚定。而更让人期待的是,辽源模式已经引起其他一些地方检察机关的关注,11月14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检察院、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的代表也抵达辽源,他们正在积极推动该项目在我国中东部地区的实施。

  可以肯定的是,羁押巡视制度必将在未来的法治进程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具有更高的地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认为,辽源模式符合我国宪法“人民当家做主”的精神,符合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在实践内容、工作机制等方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比较科学的方式方法,简单易行、成本低廉、成效明显。樊崇义建议在全国推广该项制度,并从立法上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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