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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拟设立燃气事故保险制度 单起事故最高赔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1日09:37  红网

  红网株洲12月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王兴夏)从明年1月1日起,株洲市拟设立燃气事故保险制度。11月28日,该市举行听证会,21名听证代表一致赞成实行这一制度,单起事故最高理赔可达50万元,损失在50万元以内的实额实赔。

  株洲市拟设立燃气事故保险缴费标准分两种方案:一是管道燃气居民用户按0.5元/月/户,连同气费由新奥公司代收;瓶装燃气居民用户,按0.5元/瓶同气费一并由铁达燃化公司代收。二是管道燃气居民用户,按使用气量每立方米天然气加收4分钱左右,由新奥公司代收;瓶装燃气居民用户,按0.5元/瓶同气费一并由铁达燃化公司代收。所有保费全部用于投保,受益人为株洲市区新奥燃气居民用户和铁达瓶装燃气居民用户,保险公司实行无条件赔付。

稿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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