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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石峰区检察院规范执法 审讯过程录音录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1日10:16  红网

  红网12月1日讯(通讯员 刘剑)今年以来,株洲市石峰区多方筹集资金添置了固定与便携式录音录像设备,实现了讯问贪污、渎职案件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实现了及时固定证据,有效防止翻供,提高办案效率,强化自身监督多重执法效果。截止目前,株洲市石峰区已对11案13人的审讯过程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

  为促进规范执法,株洲市石峰区组织编写了《XF-D300便携式讯问设备简易操作流程》,规定每次录音录像以犯罪嫌疑人进入讯问室为开始时间,直至犯罪嫌疑人核对笔录并签字按印时结束,真正做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摄制时间与讯问时间同步,规范技术人员的操作。

  株洲市石峰区还结合基层检察院工作实际,发布了审讯“三要三不准”规则,即干警讯问要规范、举止要得体、着装要整齐;衣衫不整不准进入审讯室、行为举止不准有失身份、不准嘲弄、侮辱、体罚犯罪嫌疑人。要求每一个办案人员都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语言得体,严禁使用威胁、诱供、骗供等非法方式进行讯问,检察干警执法水平大为提高。

稿源:红网 作者:刘剑 刘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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